最近國家發改委就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向發電企業、電網公司、地方政府和專家等征求意見。據悉新方案涉及直購電、售電側以及輸配電價等內容。
當前中國電改的思路是清晰的。早在2002年國務院以國發5號文下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就明確了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開和競價上網的航向,之后方案進一步細化,提出了輸配、配售分離等思路,為售電側市場化改革創造條件。然而,長期以來,龐雜的民生話題與各方利益的影響,令電改陷入了進退維艱的局面,阻礙電價信號的市場出清。
改革的關鍵是,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以電價管制為例,目前沒有放松電價管制,理據是擔心市場電價會影響民生,然而即便是近年來試點的半市場化直購電和用戶集中競價等試點,電價均有所下降,反而是地方政府依據拉姆齊定價法則推進的階梯電價變相為漲價。更值得警示的是,現行電力定價體系實際變成了管制高價,即便不考慮政府對發電企業的財政補貼,目前國內工商企業實際用電價在1元/度以上,而美國等電價則多為0.04美元/度(折合人民幣0.3元左右)。
同時,售電側公私邊界也需要進一步明晰化。售電側包括了電網建設、輸電、配電和售電等業務。配電和售電等業務不具自然壟斷特征,可市場競爭化運作。
顯然,要真正有效推進電改,必須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以及準公共性與市場性業務邊界。而這首先需政府清晰地確定電網公司的主營業務為網絡基建和輸電業務,并把配電和售電業務從電網公司中剝離。其次,根據地域以配電價格為標的,向市場公開招標專業公司獨立從事配電業務。最后,在售電業務環節實行徹底市場化,即在售電側市場,發電企業可向最終用戶提供直銷供電服務,也可以代銷、包銷等方式批發給專業售電企業,進而促進售電業務的供給多元化和市場化;對于中低收入群體的用電等民生問題,政府可通過直接向其發放專項補貼等提供公共服務。
總之,當前若能厘清政府與市場、公共服務與商業服務等邊界,并推動輸電、配電和售電的三分離,將會為電改營造合作博弈的改革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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